| 释义 | 法律分析:
 子女可以随父姓或母姓,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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