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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空调机位属于物业部分还是业主部分
释义
    一、空调机位既不属于业主部分也不属于物业部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空调机位属于是公共面积
    扩展资料
    虽然说不属于业主部分,但是业主是有使用权的,不过业主在使用的时候,只能够用来摆放空调的外机,不可以砸掉变成私人空间。这种情况要以房产证为准,如果房产证上有这部分面积则属于业主,反之,属于公共部分,但是,不属于物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场合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业主共同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只要登记专有权即设立了区分所有权,共有权、成员权随此而发生,不必单独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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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