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疆就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每人每年3人,以100元每人每月标准按月发放。 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每人每月,不受上限。 发放对象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2、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3、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4、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 5、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 6、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 7、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