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讨债找不到人怎么办 1、讨债找不到人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3)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 (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讨债起诉流程是什么 讨债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债权人以双方的借条、借据或相关书面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 2、债权人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之后以保全的财产进行清偿; 3、如果债权人胜诉的,债务人应当履行判决; 4、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