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驾乘人员如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可通过“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事由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没有必须当天申请当天用,也可以提早数日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自5月5日起,规定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禁止其在“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通行。自2016年3月28日起,萧山区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间同上),也对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其核心区内(含高架、隧道)实施限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