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并未对合伙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期限,也可不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