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有具体的贷款数额吗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没有具体的贷款数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一、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手机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手机提取公积金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机授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手机上提交材料,按规矩办理就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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