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个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
释义 | 子女教育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以及子女年满属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前的相关支出。 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父母一定要考虑清楚扣除方式,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按照每个子女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在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有关支出中扣除,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以及博士的学历教育阶段。除此之外,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年满三岁到未满6岁之间的学前教育阶段的,也是可以参照全日制学历教育执行,每月扣除10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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