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学前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
释义 | 子女学前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1、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到小学入学前教育;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即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在学前接受教育的可以在工资薪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扣除范围,学前教育阶段指的是子女在三岁至小学前的阶段。在办理子女教育扣除时,需提供以下信息,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照复印件及号码、接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起止时间、就读学校全称、就读国家、配偶之间扣除比例分配;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的,还应当提供境外录取通知书、留学凭证等信息。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按照每个子女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在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有关支出中扣除,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以及博士的学历教育阶段。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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