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房产证去名字 |
释义 | 流程: 1、房产证去名字如何办理——买卖时; (1)根据买方的付款方式,走两种程序,第一种,如果买方一次性付钱,交定金后,买卖方一起去房管局办理房子过户,买方将剩余钱款放在银行进行监管,过户完成,买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卖方到银行取钱。 第二种,贷款买房,交定金后,买方在银行放首期款监管,申请银行贷款,银行出具贷款合同后,买卖双方过户,将过户抵押的证明交给银行,银行放款,买方即可拿到有自己名字的新房产证,卖方到银行取钱。 2、房产证去名字如何办理——赠与时; (1)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带上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契税凭证原件、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等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办件期限是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 3、房产证去名字如何办理——夫妻之间; (1)如果房子有贷款,就不能去名字,房子没贷款,带上五证(结婚证、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契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房产证去名字的,工作人员审核过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再去相关窗口办理,只需交80元工本费,无需税费。 一、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密封的申请表; 2.住房销售合同; 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关于房屋房号、实测面积及房屋价格结算的确认函; 4.验船表、房屋登记表和户口簿两份; 5.特殊维修费用收据; 6.契税缴纳或者减税证明; 7、买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提交房屋共有的联合协议; 9.银行的贷款还款证明。 二、房产证的特点有哪些?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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