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地的户口可以在本地办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会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