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 迁户口的手续: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未成年人投靠: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3.父母亲的结婚证。 如果要将户口迁移到其他地方去的话,首先需要进行申请办理的就是户口准迁证,然后再办理了迁出手续之后才能够进行落户。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