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1. 对国企改制进行可行性分析。2. 由拟改制国有企业向国资委提出改制申请。3. 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1)国企企业改制申请获得批准后,确定清产核资基准日,开展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和损失认定工作。(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3)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4)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4. 制订国企改制方案。 5. 方案报批。(1)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2)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3)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6. 涉及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的必须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7. 股东认缴股款,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8. 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9. 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事项。10. 与职工签订有关安置、补偿的相关协议等,调整职工劳动关系。风险提示:企业改制后,原有的债务未落实承担人的,或虽有承担人但无实际履行能力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如对改制前的债务承担约定不明,改制人又不明知的,原则上应由参加改制的另一方承担;但对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应坚决执行。如改制人以零付出取得企业的,不管其是否明知,对原有债务都应承担; 如改制中落实的承担人无实际履行能力,改制的双方对应承担的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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