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发放在哪办理 |
释义 | 一、六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发放地点 六安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社会保障综合服务6号窗口 二、六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办理条件 参加当年各类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 三、六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办理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0〕3号) 第二条《证书》分高、中、初级三种,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放、伪造、涂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向人事部购领。 第三条《证书》发放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部门负责,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98号) 第六条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若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技术等级考核)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 第十六条: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具体负责核发工作。 4、《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4号) 第二条改革证书制作模式 证书由印制企业统一印刷、统一打印合格人员信息及照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有关考试管理机构最终确认的合格人员信息送交印制企业一次性完成制证后,由印制企业配送到各省(区、市)或有关考试管理机构,由各省(区、市)或有关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证书的具体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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