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次我老公用他的名字代签了,怎么把风险化解了呢? |
释义 | 代签丈夫名字并不必然违法。如果妻子是因委托代理而代替丈夫签字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如果是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而签丈夫名字的合同,效力待定,后续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有效,否则无效。因被代理人存在过失,导致表见代理情形发生的,合同有效,但对方当事人是恶意第三人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我想知道我和我老公领结婚证了,然后我户口在我父母哪里,我老公买车是他的名字算我们共同的财产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和我爱人共同出资贷款买了房,只写了他的名字,产证上写着他的名字而且是单独所有这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能一人贷款买房。且夫妻一方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姓名,也应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经我同意,老公把我的车卖了? 这种情况可以肯定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首先是侵占了别人的财产所有权,因为汽车是属于车主的财产,未经同意私自处分别人的财产,这也是犯罪,因此说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事情或者牵扯又或者是有什么经济往来,未经同意私自把车卖了,这种情况就是在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别人用我的身份证结婚了,我离婚了,想结婚怎么办? 男女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手续登记结婚: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我丈夫去世了,房子是他的名字,可以转让给我,不通知他前妻的女儿可以吗?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屋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经过其他有继承权人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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