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有哪些原则? |
释义 | 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下,法院支持以下情况起诉: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2)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4)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结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产生了效力。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拓展延伸 法律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范围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法律体系中,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和秩序,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准则和规范。这些原则包括法律平等原则、法律公正原则、法律诚信原则、法律效力原则等。这些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规范所适用的对象和情形。法律适用范围的确定需要考虑法律的领域、法律的管辖范围以及法律的效力等因素。不同类型的法律适用范围各有不同,如刑法适用于犯罪行为,民法适用于民事关系等。法律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法律的公正、稳定和可预测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和离婚协议书的签订产生了法律效力,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通常不被支持。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如发现对方有财产侵占行为、违反协议约定或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等。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公正、诚信等,而法律的适用范围根据不同领域和管辖范围的规定而定。这些原则和适用范围在维护法律公正和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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