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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火证办理流程
释义
    法律分析:
    (1)一级动火作业审批: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一级动火作业动火证由项目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审批:二级动火申请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二级动火作业动火证由所在项目经理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审批: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三级动火作业动火证由所在分包填写报责任工程师,责任工程师申请动火,项目安监部和保卫部现场核验后,经生产经理审批方可动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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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