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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了认证期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来补救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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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2: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