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管制 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刑的犯罪分子须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 ;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拘役 是一种短期自由刑,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