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历要求: 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学历,同时获得对应的学位。 户籍要求: 非本市市区户籍、本市市区户籍且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本市集体户籍。 工作要求: 与本市市区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在锡自主创业,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提示:就业单位性质必须为企业,其它性质单位录用的大学生无法申领补贴,如: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创业大学生所创办单位的性质不限)。 租房要求: 由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租房居住,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开具租金发票。 其他要求: 大学生应在毕业2年内且在初次就业的企业工作期间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无法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