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公安局提供录音证据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向公安局提供录音证据的要求如下: 1、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只有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本人,这时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 3、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4、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5、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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