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法律规定什么叫库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库存,是仓库中实际储存的货物。可以分两类:一类是生产库存,即直接消耗物资的基层企业、事业的库存物资,它是为了保证企业、事业单位所消耗的物资能够不间断地供应而储存的;一类是流通库存,即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或成品库存,生产主管部门的库存和各级物资主管部门的库存。此外,还有特殊形式的国家储备物资,它们主要是为了保证及时、齐备地将物资供应或销售给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销库存。对国家物资主管部门下属的物资经营者来说,库存主要包括大宗按计划进货供应的物资、年度计划尚未安排具体用户和用途的待分配物资、发挥“蓄水池”作用必须购进的物资和正常供应所需周转库存等。[1] 上述库存都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如果库存量过大,流动资金占用量过多,就会影响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库存量过小,又难以保证生产持续正常进行。因此,库存量的多少必须掌握适度定额和合理库存周转量。补充:库存包括现有库存和在途库存或者还有合同库存,也就是账面上的和实际的。 物流管理中这样定义“库存”:指一切当前闲置的,用于未来的,有经济价值的资源。其作用在于:防止生产中断,稳定作用,节省订货费用,改善服务质量,防止短缺。 库存也带有一定弊端:占用大量资金,产生一定的库存成本,掩盖了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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