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有土地使用证 的房子,且该房属于二手房,不可以办理过户。因为 没有房产证 的房屋是不能进行转让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