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环境污染的第一责任人肯定是事故企业的法人,法人都是承担起环境污染事故的最主要的负责人。其次是直接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车间主管、行政主管、污水站主管、治污设施操作工等等。 一、环境污染事故怎样进行赔偿 环境污染事故的赔偿:责任人首先应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造成他人人身受到伤害的,应该赔偿医药费等合理费用,并有责任排除环境污染危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进行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消防责任追究主要责任者范围不包括谁 主要追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包括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消防安全责任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三、公司违法法定代表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按照《刑法》规定要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第一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如果一个单位做假账,首先被抓肯定是会计。 有人认为,单位犯罪时,首先应负责任的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不能一概而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