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愿意分房子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一方不愿意分房子,另一方想分房子的,那么双方可就房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是夫妻双方都不想分割房产,那么只要双方协议一致,房产可以暂不分割,仍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分割房产纠纷怎样进行解决 分割房产时如果出现纠纷的,首先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只要各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按照协商结果分割房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当事人可将房产分割交由法院判决,由法院根据当事人和房产的具体情况对房产分割纠纷进行解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双方均认可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只需要互相补差价即可。 2.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对房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且均不愿意放弃房产所有权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套房产。 3.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房产的,则对于该房产可以采取拍卖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4.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三、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怎么去分割 离婚后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在离婚后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房产。 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的,则双方可以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子; 2、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则房产归一方所以,然后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然后双方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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