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可以由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分为再审的提起阶段和再审的审理阶段。对符合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院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