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的保险欺诈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1、先出险再投保。正常情况下,购买保险是为了弥补未来可能发生的某些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购买保险的时间必须早于出险时间。但部分投机取巧者在遭受损失后才后悔没有及时投保,于是想在出险后投保,通过谎报出险时间,将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2、隐瞒危险。一般说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了解程度强于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是否存在危险也是心中有数。这种信息不对称往往被动机不纯的人所利用。比如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已患有严重疾病,却故意隐瞒病情投保;财产保险的标的已处于危险之中,在投保时却隐瞒实情。 3、虚构标的。就是为根本就不存在或不具有保险价值的标的投保,比如人身保险中为死人投保;财产保险中通过伪造文件、与保险业务员串通等手段为已经报废的车辆投保。 4、重复投保,一险多赔。在财产保险中,损失补偿原则是基本原则之一。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补偿经济损失,但消费者不会因为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然而为了获得超额赔偿,有人有可能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为同一保险标的投保,保险金额明显超过标的的保险价值,并隐瞒保险标的的真实投保情况。 一、财产保险都有什么险种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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