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去名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另外,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等。 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去办理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身份证(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1、身份证(及复印件);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在协议离婚中,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双方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的离婚协议书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5.房屋所有权证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在诉讼离婚中,单方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就可以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1.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如果,房屋产权上设定有抵押的,还需要涤除抵押权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一般来说,也就是需要结清银行的抵押贷款。 离婚去法院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去部队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首先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在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先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如何离婚调解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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