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使用权协议与租赁协议区别 |
释义 | 产权车位指的是个人拥有车位的产权,有车位产权证明。与商铺、办公用房一同称为“非住宅用房”,这种车位与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一样,可以买卖,能办产权证,也能办国土证,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租赁车位也叫使用权车位,是拥有此车位的人只有车位的使用权,产权不在个人手中,故没有产权证,不能买卖。只可以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 一、车位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 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 3、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地下车位租赁协议怎么写啊 地下车位租赁协议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租赁期限等事宜,租赁的车位的基本信息,停车位的使用、双方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最后双方签字写明联系方式与日期。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写明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地下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 2.需缴纳的相关费用与租赁期限等:停车位位置及面积,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3.停车位的使用: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违约情形,违约金数额,逾期交付责任与解决方式。 最后甲乙双方分别签字,写明联系方式及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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