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合同是指什么担保合同 |
释义 |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在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经常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以自身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贷款需求。反担保具有从属性,是对从债的担保。这种从属性是指反担保依附于本担保,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本担保不成立,反担保就无法成立。 一、双方可以设立反担保吗 双方可以设立反担保。设立反担保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建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此外,由于反担保方式是反担保、反担保抵押和反担保质押,每种反担保方式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各种担保的特殊设立条件。反担保担保人和反担保担保人应当签订反担保合同。反担保条款在担保合同或主合同中订立的,必须注明担保追偿权的实现,并由反担保人签字盖章。 二、反担保人要承担全部债务吗 反担保行为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的性质一样,都是担保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所以反担保人在担责后可以追偿债务人。因此,反担保人不用承担全部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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