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因为年龄缘故而缺乏判断力,其行为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受到限制。未满16岁的儿童如因过失致人死亡,应由其监护人及其经济能力范围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第一节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但行为人有过错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其行为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的标准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死亡,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责任人教育、监护情况和赔偿能力,由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规定:“因未成年人的行为受到侵害的,由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未成年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害,或者未成年人明显具有相应的判断能力而未能避免损害的,由未成年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未满16岁的儿童若因过失致人死亡,其监护人及其经济能力范围内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其行为已达到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标准,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