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户口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分立迁转的主旨是:离婚当事人可凭借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公安派出所应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规定,进行分户或立户操作。如果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仍可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分析 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户口。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拓展延伸 成都户口离婚后如何变更户籍信息? 成都户口离婚后,变更户籍信息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要求和所需材料。一般情况下,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明等。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工作人员将审核您的材料,并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办理完成后,您的户籍信息将得到变更并更新。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办理信息。 结语 离婚后户口分立迁转需遵循一定程序。当事人可凭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可依据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成都户口变更流程需前往派出所或居委会咨询要求并准备相关材料,如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提交申请后,经审核办理完成后户籍信息将得到更新。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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