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14天了还没审核 |
释义 | 失业保险金14天了还没审核是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还未进行审核。根据法律规定,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领取条件不同:(1)失业补助金。符合下列规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领取。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的失业人员;②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2)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待遇不同:(1)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2)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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