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是可以向12315投诉服务态度的,消费者权益也指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如果商家提供服务态度差,影响当事人的购买体验的,是可以投诉的。 消费者维权投诉处理的工作程序: 1.受理。依法解答消费者的咨询,认真登记消费者的投诉,并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 2.处理。服务站会耐心听取消费者的诉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向消费者的承诺提出处理意见,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告知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申诉。 3.审核。对与消费者初步达成和解协议的,报送本单位有关领导审核,及时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4.反馈。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当即难以答复和处理的,可以与消费者约定答复时间,研究处理意见后,及时向消费者反馈。 法律依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第二条 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制度。明确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做到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分析制度。按照要求向辖区工商所报送投诉处理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等。定期对受理和处理的消费者咨询、投诉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了解掌握消费者咨询、投诉的热点问题。 建立健全管理和责任制度。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工作考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