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为什么必须用光盘 |
释义 | 法院必须用光盘的原因是: 1、证据必须送达被告,所以必须有“拷贝载体”,而所有载体里光盘最廉价。 2、法院归档的材料中,对视频和录音等电子数据仍然统一要求是光盘。 3、现在法院内部电脑和网络是特殊的,大多数电脑连优盘都不能插上和识别,也只有对光盘还能兼容了,这也是为了保护法院的网络安全。 不同法院规定不同,u盘,刻录的光盘是存储录音证据的介质,作为存储介质的光盘和u盘在保存数据的稳定性上是有差异的,相比较而言,u盘不利于长期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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