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造成残疾的 工伤保险赔偿 项目和标准 1、包含(一)中的所有项目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基金支付)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标准:以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级为27个月、二级为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 条件:需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伤残鉴定。 3、伤残津贴 1-4级由基金支付 标准: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条件: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 5-6级由单位支付 标准:本人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条件:(1)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5-6级的工伤职工 (2)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或者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 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 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生活护理费(基金支付) 标准: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全部护理的50%,大部分护理的40%,部分护理的30%。 条件: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需要护理的。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5、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基金支付) 标准: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 条件:伤残5-10级,职工与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 。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6、一次性 就业补助金 (企业支付) 标准: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条件:伤残5-10级自谋职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