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屋婚后加上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一、婚前共同购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共同购房离婚时可以按下列方式分割: 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构成,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而对方有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出资的,则房子按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归这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如果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子也按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处理,归这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不过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三、如果婚前共同购房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虽登记了一方名字,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一方婚前房产另一方婚后加名离婚应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仅登记夫妻一方的姓名,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如果在结婚后,夫妻一方应对方的要求去房产管理部门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也是允许的。但房产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即使夫妻一方名下的个人所有房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分割房屋了。 那么,实践中,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情形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一、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二、如果协议不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及子女权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五、综合考虑一方为房产的付出情况,如首付款的支付,偿还贷款的情况等。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要有三种方法:实物分割、价金分割及价值补偿三种。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房屋的性质、来源、双方住房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并结婚上述原则,将房产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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