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康复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康复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康复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后恢复期伤残鉴定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