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 2、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确认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尽快通知。 购买一手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购买预售房的,提供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发票;购买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票据; 5、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