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茂名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茂名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居委会在公开栏公示7天后将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和公示情况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2、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申请人个人以及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并返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将所有相关材料退回居委会并说明原因。 3、县(市、区)民政局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并返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公示7天。 二、茂名城居民低保待遇申请条件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三、茂名城居民低保待遇审所需材料 1、书面低保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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