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同地区的福利政策不同。这个要依据当地福利政策确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统一的人民警察证。 第四条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五条 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 严禁向非发放范围人员发放人民警察证。 第六条 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