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澳门民事登记局婚姻 |
释义 | 法律主观: 澳门登记结婚需要的资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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