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权未实缴能否质押
释义
    股权未实缴一般不能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担保方式,以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应当依法享有股权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一、股权投资能不能做质押?
    股权投资可以用股份做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而当债务人将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
    《民法典》规定,股份可以做质押。
    二、股权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股权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东因出资取得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或者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享有公司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权;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基金份额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民法典在不动产设立质权有效吗
    在不动产上设立质权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