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品种权的保护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批机关授予的品种权从生效到失效之间这一段有效时间。我国将品种权的保护期规定为: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果树、林木、观赏植物20年,其它植物为15年。 一、我国对植物品种权人的保护手段有什么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UPOV公约的实施,我国先后制定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组建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和复审委员会,绝大多数省级农、林业行政部门成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农业部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藏中心;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内部还制定有《审查指南》等,从而使品种权审批、品种权案件的查处以及品种权中介服务等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二、植物新品种生产许可证能转让吗? 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将植物新品种权进行转让和许可。 三、植物新品种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吗 植物新品种是不可以申请授予专利的,根据法律法规,动植物品种不能授予专利,但是动植物品种的培育方法可以获得专利。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一种知识产权保护,是保护种植者对其品种的权利,植物新品种以植物新品种权的形式受到保护。植物新品种不可申请专利,如果这是一种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那么就可以申请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