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1、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由原单位填写《在职人员死亡有关待遇核定表》,并加盖公章。若工伤死亡需工伤管理科出具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待遇审批表》。 2、社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是需要了解: 4、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 5、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先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退保,具体的流程建议可以到投保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一、继承的相关金额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3、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结算完结,应停止缴费或互付记录,予以封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 二、退休(职)前死亡的继承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二)核对 社保险经办机构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继承手续,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三)确认及领取 缴费单位和继承人本人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继承审批表》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由缴费单位携此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并出具《财务收据》至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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