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新成立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二、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章程;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5、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7、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8、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9、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10、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等。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