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今天送达没送达怎么办 |
释义 | 承诺今天送达没送达的解决办法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 2、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对于损毁的赔付标准,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一)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二)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九条 (一)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二)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三)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三条 (一)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二)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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