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摩托车强制报废未注销有什么后果 1、摩托车强制报废未注销的后果是无法办理所有名下机动车业务和驾驶证业务。摩托车销户所需材料如下: (1)摩托车行驶证; (2)驾驶证以及复印件; (3)摩托车登记证书; (4)摩托车号牌; (5)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6)证明摩托车销户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属于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属于二手车出口符合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办理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二个月内申请注销登记。 二、强制报废车怎么处理 强制报废车的处理办法如下: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