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条件具体都有哪些? |
释义 | 办理工商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选址。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产权为单位所属需加盖产权方公章)及设立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名。 2.“房屋用途”必须为“非住宅”,否则不能注册。 3.《房租租赁合同》原件及不少于3个月的租房发漂。 4.个人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东身份证。 1.全体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 2.全体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正本、代码正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 三、注册资金。 1.按出资金额将资金存入各个股东的银行账户(一般选址工商银行,多存入100元) 2.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和您一起到银行办理入资手续。这涉及到您的资金安全,所以需要您亲自到场;这是您唯一需要到场办理的事项,其他所有和资金无关的事项,我们都可以全权代理。 四、确定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 1.法定代表人、经理可以为同一个人。 2.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人员,不是股东的,还需要另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一寸近期证照一张。 五、确定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请据实填写,我们会为您按工商局的要求修改。 六、公司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编、所属街道。 如果没有公司固定电话,请留其他可以联系到您的固定电话。 七、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我们为您代理注册公司所得全套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公章五枚:公章合同专用章发漂专用章人名章财务专用章; 5、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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