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保险赔偿金什么时候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项目各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下达的一个月左右完成赔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辞职后赔付;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买了商业保险,具体的理赔建议咨询承保的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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